第一章
阐释

正如我们所知,现代物理学的发现给我们的世界科学图景带来了重大变化,因为这些发现动摇了自然定律的绝对有效性,使之成为相对的。自然定律是统计真理,这意味着只有当涉及宏观物理量时,它们才是完全有效的。在很小的量的领域,预测即使不是不可能,也会变得不确定,因为很小的量不再符合已知的自然定律。

我们自然定律概念背后的哲学原则是因果性。但如果事实表明,因果关联只在统计上有效,而且只是相对为真,那么在解释自然过程时,因果原则就只有相对的用处,从而预先假定了解释所必需的一个或多个其他因素的存在。也就是说,在某些情况下,事件之间的关联也许不是因果关联,而是需要另一种解释原则。

如果我们在宏观物理世界四处寻找非因果事件,必定会一无所获,原因很简单:我们无法想象非因果关联的、能够做出非因果解释的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此类事件不存在。它们的存在——或至少是它们的可能性——可以根据统计真理的前提逻辑地推导出来。

科学方法针对的是规律性事件,就其实验方法而言,针对的则是可重复的事件。独特或罕见的事件由此被排除在外。此外,实验对自然施加了限制条件,因为实验的目的就是强迫自然回答人所提出的问题。因此,自然的每一个回答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所问问题的影响,结果总是一种混合产物。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所谓“科学世界观”只不过是一种带有心理偏见的片面观点,它忽略了所有无法从统计上进行把握的绝非不重要的方面。然而,要想把握这些独特或罕见的事件,我们似乎要依赖于同样“独特”和个别的描述。这将导致一系列杂乱无章的新奇事物的出现,就像那些古旧的博物学展柜,里面鳞次栉比地摆放着装在瓶子里的化石、解剖的怪物、独角兽的角、曼陀罗草、侏儒和干制的美人鱼标本等等。描述性科学,尤其是最广义的生物学,都很熟悉这些“独特”的标本:只需一个样本,无论多么令人难以置信,就能证实这种生物的存在。无论如何,许多观察者都会基于自己亲眼所见的证据相信这种生物确实存在。但如果我们讨论的是短暂的事件,除了给人们的脑海留下支离破碎的记忆外,这些事件没有留下任何明显的痕迹,那么单一的见证者就不够了,甚至多个见证者也不足以使某一独特的事件显得绝对可信。我们只需想一下见证者那些极不可靠的证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弄清楚这个看似独特的事件在我们记录的经验中是真的独特,还是在其他地方也能找到相同或相似的事件。在这里,一致同意(consensus omnium)在心理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从经验上看,这有些可疑,因为事实证明,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一致同意才对确立事实有价值。经验主义者不会不考虑它,但最好不要依赖它。绝对独特的短暂事件永远不会成为经验科学的对象,因为我们无法否认或证明这些事件的存在;倘若存在足够数量的可靠的个别观察,罕见事件则完全可以成为经验科学的对象。这种事件的所谓可能性并不重要,因为在任何时代,可能性的标准都源于该时代的理性主义假设。不存在任何“绝对”的自然定律,让人们能够诉诸其权威来支持自己的偏见。可以合理要求的最多是,个别观察的数量要尽可能多。如果从统计上看,这个数量落入了偶然概率的范围,那么虽然我们已经从统计上证明,它与偶然有关,但我们并没有给出解释。这条规则只有一个例外。例如,当情结征兆数量低于联想试验期间所预期的可能干扰数量时,不能以此为理由认为该情结不存在。但这并不妨碍之前把反应干扰视为偶然。

尽管在我们所处的领域,尤其是在生物学中,因果解释往往看起来非常不令人满意——事实上几乎不可能——但我们这里关注的并非生物学问题,而是是否存在某个一般领域,在这个领域中,非因果事件不仅是可能的,而且被发现是实际事实。

现在,在我们的经验中有一个无限广阔的领域,其范围仿佛与因果性领域势均力敌。这就是偶然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某个偶然事件与同时发生的事件似乎并没有因果关联。因此,我们不得不对偶然的本质和整个概念做出更仔细的考察。我们说,很明显,偶然必定能够容许某种因果解释,它之所以被称为“偶然”或“巧合”,仅仅是因为它的因果性没有被发现或者尚未被发现。我们对因果律的绝对有效性有着根深蒂固的信念,所以我们认为对偶然的这种解释是恰当的。但如果因果原则只是相对有效,那么即使绝大多数偶然事件都可以得到因果解释,也仍然会有一些事件是非因果性的。因此,我们面临的任务是对偶然事件进行筛选,将非因果事件与那些可以做因果解释的事件区分开来。毫无疑问,可以做因果解释的事件数量将远远超过那些疑似非因果的事件,因此,肤浅或有偏见的观察者也许很容易忽视相对罕见的非因果现象。一旦我们开始处理偶然问题,就必须对相关事件进行定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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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区分的标准,就不可能对经验材料进行筛选。既然显然不可能对所有偶然事件的因果性进行考察,我们又如何来识别事件的非因果关联?回答是,在我们进一步思考之后觉得似乎无法设想因果关联的地方,最有可能出现非因果事件。兹举一例,“病例重复”是每一位医生都熟知的现象,偶尔会有三次甚至更多重复次数,以至于保罗·卡默勒[1]会谈到“序列法则”(law of series),并且给出了一些很好的例子。在大多数这样的情况下,巧合事件之间甚至没有丝毫的因果关联。例如,我的电车票号码与我随后购买的电影票号码完全相同,当天晚上我还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提到的电话号码再次与这个号码相同。于是在我看来,这些事件之间极不可能有因果关联,尽管很显然,每一个事件都必定有其自身的因果性。另一方面,我知道,偶然事件有一种落入“非定期组合”(aperiodic groupings)的趋势——这是必然的,因为否则将只存在定期或规律性排列的事件,那么根据定义就排除了偶然。

卡默勒认为,虽然偶然事件的“序列”或相继并不依赖于一个共同原因的运作,即它们是非因果的,但它们仍然是惯性或持续性的表达。他将“同一事件并行”的同时性解释为“模仿”。这里他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偶然事件的序列并没有“被移到可解释的领域之外”,而是正如我们所预期的,被包含在其中,因此即使不能归结为一个共同的原因,至少也可以归结为若干个原因。他的“序列性”“模仿”“吸引”和“惯性”概念属于一种以因果方式构想的世界观,这些概念只不过是在告诉我们,偶然事件的序列符合统计的和数学的概率。卡默勒的事实材料只包含偶然事件的序列,其唯一的“法则”就是概率;也就是说,他没有任何明显的理由在事件背后寻求其他任何东西。但由于某种模糊不清的原因,他确实在事件背后寻求某种超出了概率的东西——一条序列性法则,他希望将其作为一条与因果性和目的性共存的原则引入进来。正如我所说,这种趋势绝不能由他的材料得到证明。为了解释这种明显的矛盾,我只能假定他对事件的一种非因果的安排和组合有一种模糊但迷人的直觉。这也许是因为,他和所有深思而敏感的人一样,逃脱不了偶然事件序列通常给我们留下的奇特印象,因此,他按照自己的科学倾向,在概率范围内的经验材料的基础上大胆假设了一种非因果的序列性。不幸的是,他并未尝试对该序列性进行定量评估。这样做无疑会引发一些很难回答的问题。个案研究对于总体定位很有帮助,但在处理偶然事件时,只有定量评估或统计方法才能奏效。

至少对我们目前的思维方式而言,偶然事件的组合或序列似乎是毫无意义的,而且总体上属于概率的范围。然而,有些事件的“偶然性”似乎值得怀疑。举一个例子,我在1949年4月1日记录如下:今天是星期五。我们午餐吃鱼。碰巧有人提到“四月鱼”这一愚人节习俗。那天上午,我记录了一段铭文,内容是:“人从底部到中间全是(Est homo totus medius piscis ab imo)。”下午,我多月未见的一名患者给我看了她在此期间画的几幅令人印象深刻的鱼。当天晚上,有人给我看了一幅刺绣,上面绣着像鱼一样的海怪。4月2日早上,另一名多年未见的患者给我讲了她做的一个梦,梦中她站在湖边,看到一条大鱼直直地游向她,“落”在她脚边。当时我正在研究历史上鱼的象征,在这里提到的人当中,只有一个人知道这件事。

怀疑这是一种有意义的巧合,即一种非因果关联,是很自然的。我必须承认,这一连串事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我看来,它似乎有某种神秘的特质。在这些情况下,我们会倾向于说“这不可能仅仅是偶然”,但不知道我们到底想说什么。这里卡默勒无疑让我想起了他所谓的“序列性”。然而,印象的力量并不能否证所有这些鱼只是偶然的巧合。无可否认,鱼的主题在24小时内重复出现了不下6次,这非常奇怪。但务必记得,鱼在星期五是很常见的事,而在4月1日,人们也很容易想起“四月鱼”。当时我研究鱼的象征已有数月,鱼作为无意识内容的象征频繁出现。因此,除了偶然事件的组合外,没有理由认为它是任何别的东西。由极为普通的事件所组成的序列必须暂时被视为偶然的。无论其范围有多广,都必须排除它们是非因果关联。因此,一般认为所有巧合都是幸运的命中,并不需要非因果的解释。只要没有证据表明它们的发生率超出了概率的界限,就可以认为而且必须认为这一假设是正确的。但如果存在这样的证据,就同时证明了,的确存在着非因果的事件关联,要想对此做出解释,就必须假设一个与因果性不可公度的因素。于是我们就不得不认为,一般来说,事件一方面是作为因果链而彼此关联的,另一方面也是被一种有意义的横向联系联结起来的。

这里,我想请大家注意叔本华的一篇论文——《论个人命运的貌似蓄意设计》(On the Apparent Design in the Fate of Individual),这篇论文其实是我正在这里提出的观点的前身。它讨论的是“因果关联事件的同时性,我们称之为‘偶然’”。叔本华用一种地理学类比来说明这种同时性:经线被视为因果链,而纬线则代表经线之间的横向联系。


因此,一个人生命中的所有事件都处于两种根本不同的关联中:首先在客观层面,是自然过程的因果关联;其次是主观层面的关联,这种关联只与经验它的个体有关,因此和他自己的梦一样主观。……这两种关联同时存在,而同一事件,尽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链条中的一环,却在两个链条中按部就班地进行,因此一个人的命运总是与另一个人的命运相配合,每个人都是自己戏剧中的主人公,同时又在另一部对他来说陌生的戏剧中扮演角色——这超出了我们的理解力,只有借助于最美妙的前定和谐才能被认为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