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端午节过后的第一天,咖啡厅依然正常营业。平时客流量尚可,但高峰时段人手难免捉襟见肘。趁着今天人少,我打算召开一个小会,并提出再招一名服务生的想法。大家对此并无异议,唯独小王提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她列举了平时的客流量、平均人数,甚至引用了一些因人手过多导致公司倒闭的案例,令人不得不佩服她的细致和准备充分。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小店的利润有限,若再增加一人,大家的平均工资势必会减少。我明白大多数人内心是不同意的,只是他们没有明确表达,而小王则直率地表达了她的看法。最终,我决定采纳小王的意见,不再招人。
今天的客人不多,我本想提前半小时打烊,却因一位顾客的到来而推迟了半小时。他走进咖啡厅,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咖啡。这位看上去四十多岁的男士,一直在低头书写。喝完咖啡后,他突然泪流满面。小王露出疑惑的神情,我赶紧上前询问情况。
他抱歉地说,想起了父母。原来,他的父母在一家咖啡豆加工厂工作,工资微薄,甚至从未品尝过咖啡。每次回家过年,他都会带咖啡给他们,但他们总说等几天再喝,最后却偷偷将咖啡装回他的包里,直到离开也未曾品尝。他记得母亲曾说过卡布奇诺特别好喝,叮嘱他一定要尝尝,而他却认为咖啡都差不多,未能体会父母第一次喝咖啡的喜悦与满足。
直到父母离世后,他才真正懂得。常言道“常回家看看”,但他却是个不常回家的人。父母在世时,总说“你忙就别回了”,内心却渴望他能回家陪伴。当他生病时,父母每日关切询问病情,叮嘱多喝水、少熬夜;而父母生病时,却怕他担心,谎称身体无恙。
父母在时,他并未察觉什么,直到他们真正离去,才突然意识到那份深深的亲情与遗憾。
尽管遭遇挫折,宋芝依然鼓励我:“没事的,会过去的,咱们一定会找到工作的。”她将自己碗里的面拨到我碗里,声称自己不饿,怕浪费。我深知她的良苦用心。几天后,我们终于找到了工作——我成为了一名记者,而宋芝则从事销售。我们欣喜地一起去街边吃麻辣烫,憧憬着属于我们的未来。后来,我们搬离了地下室,住进了一间小公寓,过上了温馨的二人生活。在BJ的日子里,我们结识了胖子和蚊子,三人成了铁哥们。
然而,生活总是充满变数。我工作繁忙,常常晚归,更无暇接她下班。渐渐地,我们争吵增多,共处的时间减少,彼此猜疑。一次,宋芝发现我在酒吧与别的女人亲近,她怒不可遏。不久后,我提前下班去接她,却目睹她与别的男人亲热,愤怒之下打了她一巴掌。最终,我们分手了,我也离开了BJ。两年前,我再次回到BJ,胖子和蚊子都已结婚,有了小胖子和小蚊子。我们一起吃饭时,胖子感慨道:“如果你和宋芝还在一起,说不定你们也有小红木了。”这句话勾起了我对宋芝的回忆。那晚,我喝得酩酊大醉,胖子和蚊子送我回到小公寓。公寓依旧,但她已不在。后来,我将公寓出售,价格是当初的几倍。没有她的BJ,我再也不会回来了。最终,我结婚了,胖子和蚊子前来参加婚礼。看着新娘脸上的喜悦与宋芝离开时的伤心重叠,我意识到自己弄丢了最爱我的人。
今天,咖啡厅来了位小说家。他身材不高,国字脸,五官端正,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身着运动服,手拿笔记本电脑,点了一杯美式咖啡,专注地在电脑上敲击着新故事。在遇见咖啡厅,故事总是第一位。人不多,我便与他聊起了他的新故事。
故事的主角叫直树,他不帅也不富,但个子高,唯一的优点是时间充裕。他能快速完成工作,因此拥有大量空闲时间。直树渴望找到女朋友,认识了许多女生,却始终没有心仪的对象。太差的他不屑一顾,太好的又看不上他,于是他单身了几年。后来,一次工作外扩让直树结识了小杏。两人一直通过网络联系,直树向小杏倾诉工作上的不顺、同事的糗事和老板的小秘密。小杏总是耐心倾听,给予安慰。他们的话题逐渐扩展到生活,直树谈及自己没有女朋友的苦恼,小杏也有同样的困扰。两人越聊越投机,甚至有时会聊到通宵。直树时常关注小杏是否在线,她不在线时,他感到生活无聊。直树喜欢上了小杏,一次聊天中他表白了,小杏也回应了同样的情感。直树提出交往,小杏发了个笑脸,两人成为了男女朋友,聊天总是不舍得结束。
一次,直树提议三天后去小杏的城市找她。小杏欣然同意。这三天里,两人憧憬着见面的情景:拥抱、亲吻、共进晚餐、入住宾馆。直树精心规划着各种幸福的事,期待三天快点到来。然而,见面后,直树和小杏并没有拥抱亲吻,直树感到失望,现实与预想大相径庭。他带小杏去了游乐场等地,肚子饿了便带她去餐馆。直树给小杏夹了一块红烧肉,称赞外婆的手艺,但小杏并未动筷。直树以为她减肥,又夹了许多菜给她。不久,直树去厕所,回来时发现小杏并未吃他夹的菜。直树心想她可能不喜欢这家餐馆的饭菜,便结账离开,去宾馆开房。进入房间后,两人开始接吻,但直树感觉并不如想象中的甜蜜。他意识到,现实中的小杏与网络上的她不同。回到家中,直树打开电脑,看到小杏在线,对她说:“我们还是在网上聊天吧。”他发现,那个熟悉的小杏又回来了,这里才是属于他们的幸福。故事讲完,我指出小杏并不存在,直树有强烈的妄想症和多重人格。他冷笑了一下。
小王最近又有新想法,他对我说:“老板,我想在店里养只猫。”我正忙着算账,看着营业额的增长,店里四人共同努力,业绩稳步提升。起初我没在意小王的话,他又问了一遍:“老板,行不行呀?我真的好喜欢猫。”我答道:“只要不影响顾客喝咖啡,你想养就养吧。”于是,遇见咖啡厅迎来了新成员——珊哥(母猫)。小王提议叫它珊哥,觉得这个名字霸气。我心想虽然霸气,但叫“哥”有点不妥,最终还是默许了。要不是小王的建议提升了店里的营业额,我才不会同意这个名字。时间久了,我也逐渐习惯了叫它珊哥。
最近,小王花在猫身上的时间比工作时间还长。我调侃道:“小王,你有恋猫情节吧,要不你别干了,去开个猫舍,整天和猫在一起。”小王听出话中含义,回应道:“老板,你这是话里有话呀,我也想开猫舍,可惜没钱。要是我有你一半的实力,早就开猫舍和猫生活在一起了。”我笑着说:“好好工作,工作好了,猫舍会有的。”小王应了一声“噢”,便去工作了。起初,我对珊哥有些反感,它常不礼貌地跑到客人身边。喜欢猫的客人还好,不喜欢的则会投诉,甚至踢珊哥,珊哥也会用爪子反击。我会接到顾客对珊哥的投诉,但珊哥事后会躺在我怀里看着我,有时甚至会在我怀里撒尿。小王笑道:“珊哥那是喜欢上你了。”我苦笑不得,尽管珊哥制造了一些麻烦,大家还是逐渐喜欢上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