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研究意义

中国影子银行业务引起了中国金融体系的深刻变化,尤其体现在资本流动、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转变等方面。在总体上,以监管套利作为研究角度,系统探讨中国影子银行监管套利的行为机制,为影子银行的研究提供了较为特别的视角,丰富了研究文献。详细分析和研究影子银行监管套利的运作模式及演变、内在机理、未来的发展转变,有助于各界更为客观地认识、理解中国影子银行监管套利行为。

第一,对影子银行监管套利主要模式进行分析,有利于进一步有效认识和理解中国影子银行的运作思路、结果以及风险,也有利于从侧面了解中国金融深化的实际程度。中国影子银行从事的业务大多是类信贷业务,影子资金最后的落脚点在于实体经济,而在越来越严格的监管之下,套利过程可能演变得更加复杂、不透明。因此,详细分析中国影子银行监管套利的主要模式,有助于理解影子银行的套利思路、其在套利运作过程中将产生什么样的风险,以及其行为背后体现了一个怎样的经济结构。从套利业务实质看,中国影子银行监管套利行为模式主要以开展通道类业务为主,利用“过桥”企业规避金融监管,从而最终实现信贷投放目的。这与发达经济体影子银行以开展资产证券化及证券回购业务性质的监管套利不同,也从侧面表明中国的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处于发展阶段,尚未形成一个较为成熟、发达的金融运行体系。

第二,利用监管博弈,结合相关套利模式及数据的变化,较为生动地证实了中国影子银行存在监管套利行为,其业务随着金融监管变化而变化,这也体现了中国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将监管套利具体行为与监管文件相结合,并利用相关套利业务的数据变化说明金融监管措施对监管套利行为的规范,以及金融机构的再套利行为。结果较为显性地说明了在影子银行发展过程中,监管套利运行模式不断演变,背后主要推动因素是中国金融监管措施的持续调整和完善。

第三,书中分别从理论角度和现实经济状况两方面出发,探讨了中国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套利的内在机理,一定程度上扩展了影子银行的理论深度和广度。一方面,建立在制度经济学角度之上,以委托代理理论分析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如何能形成有效的最优激励合同以避免金融机构开展监管套利;也在委托代理理论中提出信贷配给问题,认为信贷配给造成的融资缺口给予影子银行以监管套利机会;以金融约束理论论述了金融管制,尤其指出利率管制是造成中国融资结构失衡的一个原因,且也是影子银行出现监管套利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基于现实经济运行状况,分析中国影子银行监管套利行为的内在机理,有助于认识和理解相关政策,包括货币财政政策、金融行政调控等,对中国社会融资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对中国金融机构的影响。特别是在金融制度以及行政调控的影响下,中国金融机构常常通过金融创新来实现盈利,其中部分创新表现为监管套利,包含监管资本套利、存贷比套利、信贷额度和投向套利等。这些做法为大众提供了规范监管套利的参考思路。

第四,由于对影子银行负面文献分析较多,书中简要阐述了影子银行监管套利的负面影响,主要以影子银行的监管套利行为对中国经济的积极作用作为分析落脚点,丰富了文献研究,也方便各界更进一步客观认识中国影子银行的监管套利行为。一方面,书中以改善中国融资结构和为市场提供更多有效流动性两个方面,阐述了监管套利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为改善融资效率提供可能;另一方面,通过相关分析,认为中国影子银行的监管套利行为不仅加速了利率市场化进程,还促进了商业银行的转型发展,成为推动中国自下而上金融改革的重要力量。

此外,借鉴发达经济体影子银行特征,结合中国经济实际情况,本书以客观角度对影子银行业务套利的未来发展变化做了探讨,如银行理财业务、货币基金业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等,为有效看待以及研究影子银行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一定思路,对金融机构开展实质性的金融活动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