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5

县正堂潘 为札饬事。照得新市茶碗捐,现奉

府宪 批准照办。汪巡检甫办有绪,所有募补,先撤勇丁,以资防御。一切招募,及备筹久远善后经费,议劝内铺捐事。新任苏巡检到任伊始,民信未孚。自应由汪巡检会同办理,免致前后推诿,歧误。除分别札行外,合亟札饬。札到,该员立即会同,妥筹定章。会禀候详立案,遵照办理。切切,特札!

  一札

        新任 新市巡司

        前任 新市巡司

        光绪廿六年十月初三日

           稿(画押)

告示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