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琳传
陈琳,字孔璋,广陵射阳人(今江苏省宝应县东南)。生年不详。
关于陈琳生年无确考。考《三国志·魏书·张昭传》:“(昭)少好学,善隶书,从白侯子安受《左氏春秋》,博览众书,与琅邪赵昱、东海王朗俱发名友善。弱冠察孝廉,不就,与王朗共论旧君讳事,州里才士陈琳等皆称善之。”张昭卒于吴嘉禾五年,年八十一,可推其生年为汉桓帝永寿二年;“弱冠察孝廉”在灵帝熹平四年。俞绍初认为当时陈琳既以“州里才士”而“称善”昭,应在弱冠之年左右,推其生年当不晚于桓帝延熹三年;又《后汉书·臧洪传》载,袁绍兵围臧洪,“使洪邑人陈琳以书譬洪”,洪答书曰:“足下当见久围不解,救兵未至,感婚姻之义,推平生之好,以为屈节而苟生,胜守义而倾覆也。”是陈琳与臧洪系姻亲旧好,二人年齿亦当相若。据《后汉书·臧洪传》,汉灵帝熹平三年“洪年十五,以父功拜童子郎”,则洪为延熹三年生。参以《三国志·魏书·张昭传》记陈琳之事,琳或生于是年前后。从之。
关于陈琳籍贯,曹丕《典论·论文》谓“广陵陈琳孔璋”,《三国志》本传亦云:“广陵陈琳,字孔璋。”《三国志·魏书·臧洪传》:“臧洪字子源,广陵射阳人也。”又载:“绍令邑人陈琳书与洪。”可知陈琳与臧洪同邑,亦广陵射阳人。按《后汉书·郡国志》,广陵郡射阳属徐州。其地在今江苏省宝应县东南。陈琳家室不详。
陈琳年少得名。汉灵帝熹平四年(175年),听张昭与王朗共论旧君讳事,并称善之。
《三国志·魏书·张昭传》:“(昭)少好学,善隶书,从白侯子安受《左氏春秋》,博览众书,与琅邪赵昱、东海王朗俱发名友善。弱冠察孝廉,不就,与王朗共论旧君讳事,州里才士陈琳等皆称善之。”推测陈琳察举孝廉时仅十余岁,详见上条。
少时,为何进主簿。汉灵帝中平六年(189年),陈琳劝进勿招外兵,进不听取祸。琳避地冀州,归袁绍。
《三国志》本传:“琳前为何进主簿,进欲诛诸宦官,太后不听,进乃召四方猛将,并使引兵向京城,欲以劫恐太后。琳谏进曰:‘……今将军总皇威,握兵要,龙骧虎步,高下在心;以此行事,无异于鼓洪炉以燎毛发……大兵合聚,强者为雄,所谓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只为乱阶。’进不纳其言,竟以取祸。琳避难冀州。”陈琳始为何进主簿的年月不详;而陈琳谏何进召外兵事,又见《后汉书·何进传》:“主簿陈琳入谏……进不听,遂西召前将军董卓屯关中上林苑。”陈琳避难冀州归袁绍,盖在何进败亡后不久。
汉献帝初平二年(191年),袁绍领冀州牧,使陈琳典文章。
《三国志》本传:“琳避难冀州,袁绍使典文章。”又见《文选》卷四十陈琳《答东阿王笺》注引《文士传》,“典文章”作“典密事”。考《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兴平二年)秋七月,袁绍胁韩馥,取冀州。”《三国志·魏书·袁绍传》又载:“绍自号车骑将军,主盟,与冀州牧韩馥立幽州牧刘虞为帝,遣使奉章诣虞,虞不敢受。后馥军安平,为公孙瓒所败。瓒遂引兵入冀州,以讨卓为名,内欲袭馥。馥怀不自安。会卓西入关,绍还军延津,因馥惶遽,使陈留高幹、颍川荀谌等说馥曰:‘公孙瓒乘胜来向南,而诸郡应之,袁车骑引军东向,此其意不可知,窃为将军危之。’馥曰:‘为之奈何?’谌曰:‘公孙提燕、代之卒,其锋不可当。袁氏一时之杰,必不为将军下。夫冀州,天下之重资也,若两雄并力,兵交于城下,危亡可立而待也。夫袁氏,将军之旧,且同盟也,当今为将军计,莫若举冀州以让袁氏。袁氏得冀州,则瓒不能与之争,必厚德将军。冀州入于亲交,是将军有让贤之名,而身安于泰山也。愿将军勿疑!’馥素恇怯,因然其计。馥长史耿武、别驾闵纯、治中李历谏馥曰:‘冀州虽鄙,带甲百万,谷支十年。袁绍孤客穷军,仰我鼻息,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绝其哺乳,立可饿杀。奈何乃欲以州与之?’馥曰:‘吾,袁氏故吏,且才不如本初,度德而让,古人所贵,诸君独何病焉!’从事赵浮、程奂请以兵拒之,馥又不听。乃让绍,绍遂领冀州牧。”袁绍使陈琳典文章,盖正在其领冀州牧时。
汉献帝兴平二年(195年),陈琳受命作书与臧洪,劝其降绍。
《后汉书·臧洪传》:“(洪)徙为东郡太守,都东武阳。时曹操围张超于雍丘,甚危急……洪始闻超围,乃徒跣号泣,并勒所兵,将赴其难。自以众弱,从绍请兵,而绍竟不听之,超城遂陷,张氏族灭。洪由是怨绍,绝不与通。绍兴兵围之,历年不下,使洪邑人陈琳以书譬洪,示其祸福,责以恩义。”此事又见载于《三国志·魏书·臧洪传》。
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兴平二年十二月,雍丘溃,操灭张氏之族,而此传有“绍兴兵围之,历年不下”之语,则陈琳作书劝洪降事,当在是年。此书已佚。
然《三国志·魏书·臧洪传》载洪答书,此书感情真挚,动人心弦,然深明大义,绝不屈尊,表达不降之意甚明,是建安时期一篇极具风骨的书信文章。
汉献帝建安四年(199年),袁绍使陈琳更公孙瓒与子书。袁绍攻破易京,陈琳作《武军赋》。
《后汉书·公孙瓒传》:“建安三年,袁绍复大攻瓒。瓒遣子续请救于黑山诸帅……四年春,黑山贼帅张燕与续率兵十万,三道来救瓒。未及至,瓒乃密使行人赍书告续曰……”李贤注:“《献帝春秋》‘候者得书,绍使陈琳易其词’,即此书。”又见《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裴注引《献帝春秋》。《书》载本集,曰:“盖闻在昔衰周之世,僵尸流血,以为不然,岂意今日身当其冲!袁氏之攻,似若神鬼,鼓角鸣于地中,梯冲舞吾楼上。日穷月蹴,无所聊赖。汝当碎首于张燕,速致轻骑,到者当起烽火于北,吾当从内出。不然,吾亡之后,天下虽广,汝欲求安足之地,其可得乎!”此书一出,公孙续信之不疑,果大败。
《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瓒军数败,乃走还易京固守。为围堑十重,于堑里筑京,皆高五六丈,为楼其上,中堑为京,特高十丈,自居焉……瓒自知必败,尽杀其妻子,乃自杀。”
《后汉书·献帝纪》:“建安四年三月,袁绍攻公孙瓒于易京,获之。”陈琳因是而作赋。《赋》云:“回天军,震雷霆之威,于易水之阳,以讨瓒焉。鸿沟参周,鹿箛十里,荐之以棘,乃建修橹,干青霄,竁深隧,下三泉。飞梯、云冲、神钩之具,瑰异谲诡之奇,不在吴、孙之篇,《三略》、《六韬》之术者,凡数十事,秘莫得闻也。乃作《武军赋》。”此赋有佚文,在《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中皆有片段,多不属于上文之中文句,在此从略。作为陈琳最有代表性的辞赋作品,《武军赋》突出了大赋颂赞的雄浑、壮丽的特质,用事无巨细的铺排手法,将袁绍军队的整肃与豪壮表现得淋漓尽致。葛洪在《抱朴子》中称赞道:“等称征伐,而《出车》、《六月》之作,何如陈琳《武军》之壮乎!”然而其散佚亦早。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题辞·陈记室集》中说:“孔璋赋诗,非时所推;《武军》之赋,久乃见许于葛稚川,今亦不全,他赋绝无空群之目。”可知陈琳以章表书记名世,而诗赋则影响不大,甚至亡佚。《武军赋》作为陈琳辞赋作品中的代表作,其文学构思以及语言运用已经达到了极高的水平,然却未受重视,过早散佚,实为可惜。
建安五年(200年),陈琳为袁绍作《檄豫州书》。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五年)二月,绍遣郭图、淳于琼、颜良攻东郡太守刘延于白马,绍引兵至黎阳,将渡河。”又《后汉书·袁绍传》叙建安五年事节引陈琳《檄豫州书》,后云“乃先遣颜良攻曹操别将刘延于白马,绍自引兵至黎阳。”
陈琳《檄豫州书》载本集。本檄极尽褒袁贬曹之能事。作为陈琳最为著名的作品,《檄豫州书》文脉贯通,一气呵成,气势沛然,理据充分,淋漓尽致地表现出建安文学“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的昂扬特征,不愧为建安第一檄文。
《三国志》本传裴注引《典略》:“琳作诸书及檄,草成呈太祖。太祖先苦头风,是日疾发,卧读琳所作,翕然而起曰:‘此愈我病。’数加厚赐。”因檄文言辞过于激烈,对曹操的刺激相当巨大。建安十年,袁绍败,琳归曹操。《三国志》本传:“袁氏败,琳归太祖。太祖谓曰:‘卿昔为本初移书,但可罪状孤而已,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祖父邪?’琳谢罪,太祖爱其才而不咎。”学者多以此为曹操爱才之证,其实此处更多反映的是曹操思想通脱达观的一面。从曹操读檄后“病愈”且“数加厚赐”的反常行为,到对陈琳既往不咎的态度,我们可以看出曹操的宗祖观念并不强烈。正相反,曹操多次努力希望结交党人之流而厌恶宦官,正说明他对祖先身份发自内心的不认同感。从这个角度考察曹操赦免陈琳的心态,会进一步理解曹氏政权同文人之间的微妙关系。
建安九年(204年),袁尚遣琳乞降,曹操拒绝。明年(205年),陈琳归曹操,为司空军谋祭酒,管记室。
《三国志》本传:“(建安九年)夏四月,留曹洪攻邺……秋七月,尚还救邺……夜遣兵犯围,公逆击破走之,遂围其营。未合,尚惧,遣故豫州刺史阴夔及陈琳乞降,公不许,为围益急。”此事又见载于《后汉书·袁绍传》。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袁氏败,琳归太祖。太祖谓曰:‘卿夕为本初移书,但可罪状孤而已,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祖父邪?’琳谢罪,太祖爱其才而不咎……太祖并以琳、瑀为司空军谋祭酒,管记室,军国书檄,多琳、瑀所作也。”详见上条。《文选》卷四十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引《魏志》于“琳谢罪”下有“曰矢在弦上不得不发”九字,为今《魏志》所无。《群书治要》卷二十六载《三国志·魏书·王粲传》,于“琳谢罪”下小注引《文士传》:“琳谢曰:‘楚汉未分,蒯通进策于韩信;乾时之战,管仲肆力于子纠。唯欲孝计其主,取祸一时。故跖之客,可使刺由;桀之犬,可使吠尧也。今明公必能追贤于忿后,弃愚于爱前,四方革命,而英豪托心矣。唯明公裁之。’太祖爱才而不咎也。”
建安十二年(207年),从征乌桓,陈琳作《神武赋》。
赋载本集。其序云:“建安十二年,大司空、武平侯曹公东征乌丸。六军被介,云辎万乘,治兵易水,次于北平,可谓神武奕奕,有征无战者已。夫窥巢穴者,未可与论六合之广,游潢污者,又焉知沧海之深?大人之量,固非说者之所可识也。”赋云:“旆既轶乎白狼,殿未出乎卢龙。威凌天地,势括十冲,单鼓未伐,虏已溃崩。克俊馘首,枭其魁雄……”
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曹操于是年五月经易水至无终,七月引军出卢龙塞,八月登白狼山,斩蹋顿各王以下。此赋所叙与史实基本相合,当作于平定乌桓以后。
建安十三年(208年),从征刘表。预赤壁之役,作有《神女赋》。
本集载《神女赋》有云:“汉三七之建安,荆野蠢而作仇。赞皇师以南假,济汉川之清流。”南假,谓建安十三年曹操南征刘表。按此赋原载《艺文类聚》卷七十九,疑赋文之“三七”为“十三”之抄误。俞绍初以为《艺文类聚》辑此文,初将“十三”倒作“三十”,经发见,乃于“十”字右下方加注小字“乙”,而转误成“三七”耳,可从。又《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秋七月,公南征刘表。八月,表卒,其子琮代,屯襄阳。刘备屯樊。九月,公到新野,琮遂降,备走夏口。公进军江陵,下令荆州吏民,与之更始……十二月,孙权为备攻合肥。公自江陵征备,至巴丘,遣张憙救合肥。权闻憙至,乃走。公至赤壁,与备战,不利。于是大疫,吏士多死者,乃引军还。”陈琳既随军南征,自当预赤壁之役。
陈琳《神女赋》载本集。另王粲、应玚亦作《神女赋》,神女故事参见《应玚传笺证》建安十三年条。《水经注》卷二十八《沔水注》:“沔(汉)水东径方山北……山下水曲之隈,云汉女昔日游处。”盖陈琳等游汉水,有感游女之事,乃各拟宋玉《神女赋》而有是作。
陈琳以随征荆州起首,点明来汉水因由,其后又云:“感仲春之和节,叹鸣雁之噰噰。”知在二月左右,亦与曹操还襄阳时间相合。赋云:“汉三七之建安,荆野蠢而作仇。赞皇师以南假,济汉川之清流。感诗人之攸叹,想神女之来游。仪营魄于仿佛,托嘉梦以通精。望阳侯而瀁,睹玄丽之轶灵。文绛虬之奕奕,鸣玉鸾之嘤嘤,答玉质于苕华,拟艳姿于蕣荣。感仲春之和节,叹鸣雁之噰噰。申握椒以贻予,请同宴乎奥房。苟好乐之嘉合,永绝世而独昌,既叹尔以艳采,又说我之长期。顺乾坤以成性,夫何若而有辞。”文辞优美婉丽,明显可见仿照《离骚》与宋玉的痕迹;亦可与曹植《洛神赋》相对照。
建安十六年(211年),邺中游宴,作《宴会诗》。
曹操于建安十三年为丞相,琳以司空军谋祭酒徙门下督,其事年代不详,当在曹操为丞相以后则可以确定。《三国志·魏书·吴质传》裴注引《魏略》:“其后大军西征,太子南在孟津小城,与(吴)质书曰:‘……每念昔日南皮之游,诚不可忘。既妙思六经,逍遥百氏,弹棋闲设,终以博弈,高谈娱心,哀筝顺耳。驰骛北场,旅食南馆,浮甘瓜于清泉,沈朱李于寒水。皦日既没,继以朗月,同乘并载,以游后园,舆轮徐动,宾从无声,清夜风起,悲笳微吟,乐往哀来,凄然伤怀……今果分别,各在一方。元瑜长逝,化为异物,每一念至,何时可言?方今蕤宾纪辰,景风扇物,天气和暖,众果具繁……节同时异,物是人非,我劳如何!……’”据俞绍初考证,南皮之游参与者可以确考之人只有阮瑀、吴质、曹真、曹休等人。然据南皮之游的规模来看,建安七子应大多在场,陈琳自然亦列其中。
陈琳《宴会诗》:“凯风飘阴云,白日扬素晖。良友招我游,高会宴中闱。玄鹤浮清泉,绮树焕青蕤。”重在铺陈游宴之美景,并乐在其中。俞绍初又以为《止欲赋》亦为此时所作,其证据不足,待考。
建安十八年(213年),陈琳作《武猎赋》。
《古文苑》卷七王粲《羽猎赋》章樵注引《文章流别论》:“建安中,魏文帝从武帝出猎,赋,命陈琳、王粲、应玚、刘桢并作。琳为《武猎》,粲为《羽猎》,玚为《西狩》,桢为《大阅》。”具体年月无考,暂系于本年。陈琳《武猎赋》今佚。
建安二十年(215年),从征张鲁,至汉中,陈琳代曹洪作书曹丕。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十年)三月,公西征张鲁。”陈琳《书》云:“十一月五日,洪白:前初破贼,情奓意奢,说事颇过其实。得九月二十日书,读之喜笑,把玩无厌……汉中地形,实有险固,四岳三涂,皆不及也。彼有精甲数万,临高守要,一人挥戟,万夫不得进。而我军过之,若骇鲸之决细网,奔兕之触鲁缟,未足以喻其易。”先时曹丕《与曹洪书》称:“今鲁罪兼苗桀,恶稔厉莽,纵使宋翟妙机械之巧,田单骋奔牛之诳,孙吴勒八阵之变,犹无益也。”
值得一提的是,陈琳在此书中以曹洪口吻写作,文中甚至出现“十一月五日,洪白:前初破贼,情奓意奢,说事颇过其实,得九月二十日书,读之喜笑,把玩无厌,亦欲令陈琳作报,琳顷多事,不能得为,念欲远以为欢,故自竭老夫之思,辞多不可一一,粗举大纲,以当谈笑”等字样。《文选》卷四载陈琳为曹洪《与魏文帝书》,题下注引《文帝集序》:“上平定汉中,族父都护还书与余,盛称彼方土地形势,观其辞,如(知)陈琳所叙为也。”陈琳以高世之才借曹洪之口写成此书,然曹丕等人读之,会意一笑,亦心照不宣。此文体现出陈琳活泼可近的一面,亦体现出其与曹丕、曹洪等人的亲密关系。钟惺言:“魏文帝见曹洪笺,知其为陈孔璋笔,与书嘲之。洪答书置辩,仍出琳手,未数行便云:‘欲令陈琳作报,琳顷多事,故自竭老夫之思。’予每读至此,辄大笑腹痛,不能终篇。”(《题五弟快为予书游牛首古诗三首与茂之后》)可见在曹丕创作《与曹洪书》之前应另有陈琳为曹洪与曹丕作书一篇,今不可见。
建安二十一年(216年),陈琳与王粲、刘桢等并作《大暑赋》。同年从征吴地,作《檄吴将校部曲文》。
《初学记》卷三引有陈琳《大暑赋》。考《艺文类聚》卷五又载繁钦《暑赋》及曹植、刘桢、王粲《大暑赋》各一首,观其文意,盖同时所作。《文选》卷四十杨修《答临菑侯笺》:“又尝亲见执事,握牍持笔,有所造作,若成诵在心,借书于手,曾不斯须,少留思虑,仲尼日月,无得逾焉。修之仰望,殆如此矣。是以对鹖而辞,作《暑赋》弥日不献。”考杨修《答临菑侯笺》作于本年,则《暑赋》、《大暑赋》亦应作于本年。陈琳《大暑赋》今只存六句,散见于《初学记》与《韵补》。
《文选》卷四十四载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年月朔日子,尚书令彧告江东诸将校部曲及孙权宗亲中外。”赵铭《琴鹤山房遗稿》卷五《书文选后》:“此檄年月地理皆多讹谬。以荀彧之名告江东诸将部曲,彧死于建安十七年,而檄举群氐率服、张鲁还降、夏侯渊拜征西将军等,皆二十、二十一年事。”因断其为赝作。徐公持《建安七子诗文系年考证》谓“观檄文所云,皆与史实相合不妄,《文选》、《类聚》并以为琳作,当有所据。”并定此檄作于建安二十一年征吴之际,今从之。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陈琳与刘桢、应玚等皆卒于大疫。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幹、琳、玚二十二年卒。”其中徐幹卒于二十二年之论有争议,参见《徐幹传笺证》建安二十三年条。裴注引《魏略》曰:“二十三年,太子又与吴质书曰:‘……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
《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注引《魏书》:“帝初在东宫,疫疠大起。时人凋伤,帝深感叹,与素所敬者大理王朗书曰:‘……疫疠数起,士人凋落,余独何人,能全其寿!’”《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十三年四月裴注引《魏书》载《曹操令》:“去冬天降疫疠,民有凋伤。”则陈琳等人当卒于冬季之后。
关于陈琳墓的地理位置有所争议。《温飞卿诗集》载《过陈琳墓》诗:“曾于青史见遗文,今日飘蓬过古坟……石林埋没藏春草,铜雀荒凉对暮云。”又《全唐诗》卷一百五十七孟云卿《邺城怀古》:“崔嵬长河北,尚见应刘墓。古树藏龙蛇,荒茅伏野兔。”俞绍初由此认为陈琳墓位于邺城。今江苏宝应县射阳湖镇亦有陈琳墓,古属陈琳故里。二者孰是,尚待确证。
陈琳长于章表书檄的公文创作,而纯粹的文学诗赋传世至今者不多,艺术成就亦不比前者。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诗序》曰:“陈琳,袁本初书记之士,故述丧乱事多。”此是从陈琳经历出发对其文学创作题材进行评价。而刘勰《文心雕龙·檄移》篇则对陈琳以《檄豫州书》为代表的檄文创作提出自己的看法:“陈琳之檄豫州,壮有骨鲠,虽奸阉俊养,章密太甚,发邱摸金,诬过其虐;然抗辞书衅,皦然露骨矣。敢指曹公之锋,幸哉免袁党之戮也。”又在《章表》篇中言:“琳、瑀表章,有誉当时。”虽对陈琳言辞过激失实有所批评,然亦对其表章创作的才华以及其直面曹操的勇气给予盛赞,是十分中肯的评价。后世张溥在《陈记室集题辞》中对陈琳有所批评,着重点亦在其言过其实、身事异主诸方面;而对于他的文学创作,则加以赞扬。与刘勰的观点差异不大。
近现代学者对陈琳的考察多将其置于建安七子群体之中,而由于史料的缺乏,对陈琳个人的研究并不多见。其中陈琳章表檄文作品是学者用力较多的方面,因应玚、阮瑀和陈琳同善于公文创作,故将应、陈或阮、陈二者书檄作品作对比研究的成果较为多见,如王鹏廷《陈琳、应玚的文风异同比较》、高新伟《陈琳、阮瑀文学成就比较》等。总的来说,对于陈琳个人的思想状况、文学(书檄)创作等方面的研究尚显单薄,还存有比较大的研究、发挥空间。
参考文献
卢弼:《三国志集解》,中华书局1982年版。
俞绍初:《建安七子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
吴云、唐绍忠:《建安七子集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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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传才等:《三曹七子之外建安作家诗文合集校注》,河北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徐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