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何地,活着,始终都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我轻轻起身,将手中洗净的衣物一一晾好。抬眼望去,眼前是一座小小的院落。
这座小院里,坐落着两间质朴的茅草屋,几架瓜藤顺着木架攀爬生长,点缀着这片小小的天地,旁边还晾晒着一些菜干。
整个院子虽布置简单,却在这半个月里,给予了我久违的宁静与温馨。
如今,我早已不再执着于探究这一切究竟是否真实。
毕竟,身处奥丁镇,这里虽没有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繁华景象,却远比我曾经所处的世界要美好得多。
有时我忍不住想,早知道会穿越到这儿,当初在原来的世界,怎么也得狠狠贷上一笔款子,尽情享受一番再走啊。毕竟就连死刑犯临行前,都还能吃上一顿丰盛的断头饭呢。
不过,这些想法也只能是想想罢了,终究是不切实际的臆想。
没错,就是你们此刻脑海中浮现的那个地方——圣魔大陆。这里有象征权力的王座,有威风凛凛的巨龙,还有形形色色的人物。
在这里,我的意识奇妙地融入了一具骨龄仅有 11岁的陌生身体。至于我怎么知道这身体是 11岁的,嘿嘿,没办法,谁让我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呢。
从最初面对这离奇状况时的难以置信,到如今,我已逐渐接受了这个既定事实。
然而,我的到来,无疑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经济负担愈发沉重。
白玥阿姨和她的孩子从未对此有过任何怨言。可我并非韩信那般自信满满,坚信自己日后必定能飞黄腾达,从而心安理得地在这儿白吃白喝。
虽说我现在借用的这具身体年纪尚小,但好歹有着二十来岁的成熟灵魂,基本的事理还是明白的。于是,我总会尽可能地主动承担家务,洗衣、晾晒这些活儿自是不在话下,只为了稍稍减轻一些内心那份难以言说的惭愧与局促。
直白的来讲就是脸烧的慌。
毕竟,平白无故寄人篱下,总归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说到这儿,想必大家都已经猜到了,没错,这里正是龙皓晨的家。
生活就是这般奇妙,当我们旁观他人的经历时,那不过是一个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可一旦相同的事情降临到自己头上,瞬间就变成了实实在在的人生变故。
就这样,我稀里糊涂地加入了穿越者的行列。
按常理,我似乎应该为此感到欣喜才对。
事实上,相较于曾经的现实世界,我的确更钟情于这里。倒不是因为在这儿有机会获取各种神奇而强大的力量,纯粹是因为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我的心灵找到了栖息之所,内心深处收获了一份久违的安宁。
自来到此地至今,我并未发现什么特别的机遇。
除了大前天在小溪里捡了块金子。并且光明正大的把它换成了钱。
或许正因如此,我反而能够坦然地接受这一切,做到真正的心安。
只是,既然知晓这个世界的剧本走向,我又该如何抉择呢?
脑海中偶尔会闪过一些荒诞的念头,比如先打盆水把龙浩辰溺死?
然后为报答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抓紧时间争取一年抱俩……咳咳,不好意思,话题扯远了。
唉,不得不感叹,世事犹如变幻莫测的风云,充满了无尽的变数。以我如今这般微不足道的力量,实在没必要去操心太多。简简单单,生下来,活下去,如此便已足够。
“世事如棋,乾坤莫测,笑尽英雄啊!”哎呀,不好意思,不小心串到《霹雳布袋戏》的台词里去了,一页书前辈莫怪。
时光匆匆,一转眼,小半年的时间悄然流逝,我也正式步入 12岁的年纪。
还记得初来乍到时,因为嗓子受了严重的伤,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根本无法开口说话。奥丁镇虽说规模不大,但由于行动不便,除了家附近的山上,其他地方我都没怎么去过。
这情形,就好比任达华版《风云》里的聂风,满怀气势地使出风神腿,却一脚踢在了坚硬无比的铁板上,只能无奈地躺在地上,捂着胸口喊痛。
毕竟作为一个无法言语的“哑巴”,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面临诸多不便。别人询问什么,我都只能通过摇头或者点头来回应。
不过,久而久之,这种无声的生活方式,我竟也渐渐习惯了。以至于到现在,白玥他们甚至都还不知道我的名字。但好在,这并没有对日常生活造成太大的困扰。
白玥阿姨身体一直不太好,为了减轻她的负担,给别人洗衣物的活儿,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多承担一些。
夜晚时分,万籁俱寂,我会独自前往后山,坚持锻炼身体。闲暇之时,我也会跑到山下的小溪边,抓一些小鱼回来。可别误会,我这么做可不是因为自己吃不饱肚子,纯粹是因为我这人天生心地善良,想着能为这个家增添一些营养。
虽说这些小鱼没多少肉,但煮上一锅鲜美的鱼汤,对于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而言,已然是为数不多能经常品尝到的荤腥美味了。
而年仅 5岁的龙皓晨,由于年纪尚小,确实也帮不上什么大忙。
记得有一次,也不知这小家伙怎么就那么调皮,一头栽进了和他差不多高的大木桶里。
当时可把我吓坏了,还好我发现得及时,不然他恐怕真要成为史上第一个被水溺死的主角了。回想起那一幕,真是让我又好气又好笑,不过这也算是平淡生活中难得的一抹欢乐色彩。
只是,白玥阿姨总是让龙皓晨称呼我为哥哥。说实话,我心里其实是有些抗拒的,但又实在不好拒绝阿姨的好意,只能硬着头皮应下。
唉,这下可好,跟主角沾上了亲戚关系,往后行事可就更棘手了。
就这样,我顺理成章地成了主角的哥哥。换做旁人,只怕早就兴奋得手舞足蹈,满心憧憬着等主角日后功成名就,自己便能跟着抱大腿,从此过上锦衣玉食、风光无限的好日子。
可我心里想的却截然不同。毕竟在各种故事套路里,跟主角沾亲带故的角色,十有八九都逃不过悲惨的命运。
圈子里不是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嘛:“至亲血祭,法力无边。”死状越是凄惨残忍,主角开挂就越是厉害。这也成了这大半年来一直萦绕在我心头的一块心病。
“杀还是不杀呢?”这简直就是一道如同尼采哲学难题般难以抉择的困境。
原本我只想安安稳稳地维持现状,过几天平静日子,可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该来的终究还是躲不过。
这不是明摆着欺负我这个老实人嘛!
而我,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穿越者,面对这一切,也只能被动地接受。
这份无奈,实在是让人倍感悲哀。
实在没办法,我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每天晚上抽出时间来锻炼身体。我心里也清楚,这么做或许起不了太大作用,但至少能给自己求个心理安慰。
只盼着万一哪天灾难降临,我不求自己能像英雄般力挽狂澜,只要能跑得比别人快,顺利逃过一劫就谢天谢地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世界充斥着各种神秘的元素能量,亦或是其他什么原因。
经过这小半年坚持不懈的锻炼,虽说我的身体没有像那些专业练肌肉的人一样,练出一块块健硕的肌肉,但明显壮实了不少,身手也变得敏捷灵活了许多。更让我惊喜万分的是,我的力量似乎也增强了好多。
“嘶……难道这是要开启金手指的节奏?”
我忍不住暗自嘀咕。
就拿那个平日里用来装水的大木桶来说吧,装满水后大概有两百来斤重,放在以前,我想都不敢想自己能搬得动它。可现在,我轻轻松松就能将它举过头顶。
要是我生在先秦时期,凭借这力气去举个大鼎,那绝对能像项羽一般喊出“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豪言壮语,说不定历史都得因此改写,也就没项羽什么事儿了。老秦人见了,估计都得竖起大拇指称赞:“当如是也!”
不过话说回来,即便有了这些变化,面对未来潜在的巨大风险,我所拥有的这些能力,依旧显得远远不够。
一想到龙皓晨那小家伙,我就满心无奈。
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采儿那样的女子自然是让人难以忽视。
可面对一个小娃娃,我实在是有些下不去手啊。
内心无比纠结……
有时候看着龙皓晨这小子,脑海中也不是没想过干脆提前解决掉他……可每次真到了动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怎么也狠不下心,使不上力气。
相处的日子久了,感情也在不知不觉中滋生。
一开始下不去手,到后面只会越发艰难。我在此郑重发誓,这其中绝对没有他父亲、外公之类的因素干扰,纯粹就是因为我心地善良,和这孩子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以不变应万变,走一步看一步了。
毕竟我也是死过一回的人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呢?
大不了就是再经历一次生死,又有何妨?
美好的生活才刚刚拉开帷幕,我可不想这么早就迎来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