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继承礼法讨论

“唐宋之时,嫡长子继承制的继承顺序为:”

“嫡长子第一、嫡长孙第二,嫡长子同母弟第三,嫡长子庶弟第四,嫡长孙同母弟第五,嫡长孙庶弟第六,曾玄以下准此。”

“本朝文官荫叙制度,也就是陛下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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