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穿花寻出路,浩气展虹霓

余华曾在《活着》自序里写下这样一段话:“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三十年前的余华,如今,也同样能深深打动我。老黑奴,福贵,秋生这是三个截然不同的人。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国家,经历着不同的时代光华。那天深夜,我重新拜读了余华的原著小说《活着》,它的语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磨难和苦痛以及无聊和平庸。这部作品讲述了一段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但是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于是,我决定写这样一篇关于人性黑暗和人间苦难的小说,就是这篇《绞刑架下的绝望》。

《绞刑架下的绝望》是我乡村民族小说的开山之作。至于《绞刑架下的绝望》的立意和构思,我断断续续荒废了好几年,属实让人感到无奈。乡村土狗单枪匹马的别样人生。《绞刑架下的绝望》这部作品非同于其他文艺作品。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和自白的口吻讲述了“我”与世人之间的亲情和信赖感崩塌后精神世界被彻底摧毁逐渐自暴自弃,一蹶不振,在颓废和堕落中自我逃避,通过自杀的方式做人生最痛彻心扉的诀别。并最终走向自我毁灭的故事。

这部作品融入了浓厚的个人色彩,解剖了边缘化小人物忍受苦难纯粹生活,从不抱怨的孤独和迷惘。边缘化的小人物本来就应该是弱者的伙伴——弱者的朋友。对于作家来说,这就是出发点,就是最高的目的。乞丐似乎是把懦弱作为一种出发点,甚至是一种武器,以退为进地向所谓的“强者”、向伪善的人生和社会公开宣战,从而彰显出一种别样的强大、别样的高贵和别样的骄傲。

没有交集,哪来的故事?

兰哈顿这块土地上不管白天还是夜晚,不论晴天还是雨天都迷离,因为它是一个污染严重超标的沙漠化城市。为了保护祖先们给我们留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城市有着其独特的时代标签,不得不绕过一座拥有南北群山环抱,东西黄河穿城而过的城市盆地特征。由于盆地特征,群山环抱,每次刮风时工业区的灰尘都能最大面积地成功覆盖整座城市,以至于这座城市根本没有条件不迷离,区别只在于有时候它有点迷离,有时候它分外迷离。我想也许不久的将来,这里的居民们就会因为环境污染集体死翘翘,然后现有的生活区又成功地变成一个个遗址。我们的子孙后代为了保护这个遗址的原貌,只能含着热泪再一次将工业区建到生活区的上风口,从而实现它的夙愿。

兰哈顿市有着它从唐宋时期沿袭下来的文化底蕴,繁华而凄凉。兰哈顿在我的心中是一部古老的网红打卡胜地,画面上布满繁华昼火,灯火璀璨,美轮美奂,简直就是一场完美视觉盛宴,没有一句台词,华贵的妇人优雅的绅士幸福地微笑。夜总会的灯光像梵高的色彩漫过整个城市。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无法捕捉,时不时地浮出画面,如轻烟般一闪即逝,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二十二岁是我人生路上的分水岭。2014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了污水横流,电线乱扯的农村。我喜欢喝民工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杯就放在防尘网的护栏下,我毫无顾忌地跑上前去要一小撮茶叶末用开水泡水喝,还拎起他们的水壶把自己的茶杯灌满,与工地上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阿姨们窃窃私笑的惋惜声中扬长而去。

“恶名传遍十里八乡的变态疯子最不招人待见,不仅偷鸡摸狗,还经常色胆包天。”

从澡堂子门前路过的一对狗男女的窃窃私语中,我听闻到了恶劣名声大噪整个龙山镇的老乞丐。这应该就是我的记忆。极为珍贵的记忆。一位瘦骨嶙峋,身影伛偻,满脸黝黑,布满皱纹,嘴里的牙齿脱落的只剩下几颗,指甲缝里镶满泥土拄着拐棍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的变态疯子和我不期而遇,和我们的欢乐痛苦再次相遇。这个变态的疯子,应该就是生活中丧失人格的边角料,怯懦敏感的疯子,丧文学的鼻祖。

时值六月,老乞丐穿着棉衣棉裤仍然不堪燥热,流浪汉抖擞抖擞筋骨,不时眨一眨眼眯盹儿一下,眼角处的白色液体清晰可见。疯子从上衣兜里掏出破了几个小洞有些发黄发黑的毛巾擦擦汗,这时候就感觉一身轻松一身爽快,用褶皱的小碎片旧报纸把捡过的烟头用拇指捻成粉末,像一匝一匝拧紧了发条的座钟;临近饭点,神经病找了个人流量密集的饭馆,蹲坐在门口抽一口自制卷烟,等饭馆里的牲口们一个个喂饱以后,收拾餐桌的服务员会把剩菜剩饭倒进一个个废旧的垃圾桶里,也有不少好心的店家会提前预制一份刚出锅的饭菜等待着他的到来!

多年以后我和另一个自己再次相遇,和我们的所见所闻,欢乐痛苦再次相遇。听他们内心的声音,听他们爆发出来的愤怒和弥留之际忍受苦难的一生。在时间的磨合中,我获得应有的权利,我庆幸自己有机会能认识一位隐藏世俗的高人。

这位老人拿着扫帚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凉亭的台阶上,在那个艳阳高照,风和日丽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梧桐叶上三更雨,惊破梦魂无觅处。

愁苦之言郁于心,人血馒头能治病。

生活从未放过我,哪还有谁会在意我?

生活的艰辛终将会成为别人的笑谈。

这是一段长时间的精神崩溃,在苦难的平凡生活中展现自己的价值定位,就要敢于挑战面对灵魂深处的矛盾与伤痛。庆幸自己有机会在文章的前言中用最脆弱的语言文字诠释生命的意义。

碧空如洗,人间五彩斑斓,

流光溢彩,盛世莺歌燕舞。

没有勇气说的话,好在酒醒,

带着七分醉意,三分清醒,

游历人间把经过重新表演一遍。

金殿降生,宫衣覆肌,凤凰雏,五车书。

开窗正坐,儿童散学,二月天,醉春烟。

十年寒窗,九盏熬油,头悬梁,锥刺股。

聪明自误,长夜难明,群魔乱,甘屈辱。

暮色四合,华灯初上,夜未央,人彷徨。

情是何物,生死相许,痴儿女,向谁去?

天南地北,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

荒烟招魂,山鬼暗啼,雁丘处,俱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