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德沃金的反思

按照以赛亚·伯林的观点,德沃金是一个刺猬型的哲学家。无论是对权利论的坚持,还是对法律规则的批判,以及对实践问题的评论等,都有自己的一体化观点。多年来,“在狐狸已经统治学院哲学与文艺哲学数十年”[31]的时间里,他总是不厌其烦地一遍遍陈述与解释,然后根据同行们的反驳与质疑再修正与辩护,最后形成一套逻辑缜密的思想体系。同样,德沃金对于自己的资源平等观也进行了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