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公司法一本通(第七版)
作者名: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本章字数:
70字
更新时间:
2021-04-05 08:54:26
第六十一条 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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