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公司法一本通(第七版)
作者名: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本章字数:
90字
更新时间:
2021-04-05 08:54:19
第三十条 出资不足的补充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 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本周热推: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学习问答
公民维权法律常识小全书:案例自测实用版
税法一本通(第八版)
劳动合同法看图一点通
劳动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解析(法官说法丛书)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