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道(Publicity)

这是列宁在谈到党和苏维埃报刊的作用时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常与要求报刊揭露各种涣散、落后和腐败现象相联系。 1918年3月,列宁在写作《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时开始将这个概念与报刊工作联系起来。在他草拟的六个写作大纲中,第二个和第四个大纲将这个概念作为准备论述的基本概念之一。(参见34卷514、519页)他当时说:“各社会主义政党要把那些不接受整顿自觉纪律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任何号召和要求的企业和村社登上黑榜,把它们或者列为病态企业,要采取特别的办法(特别的措施和法令)把它们整顿好,或者列为受罚企业,把它们关闭,并且应当把它们的工作人员送交人民法庭审判。公开报道这方面的情况,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改革,它能够吸引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地参加解决这些与他们最有切身关系的问题。”(34卷138页)在正式出版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的小册子里,这个概念出现在“组织竞赛”一节,中译文是:“就拿公开报道这样一种组织竞赛的方法来讲吧。”(34卷171页)对应的俄文原文是Возьмемт акое средство организации соревнования,как гласность(俄文版36 卷190页)。 1987年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首次提出“舆论监督”的概念后,列宁关于“公开报道”的论述被新闻出版学界广泛关注和引用。

其实,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就多次提倡гласность(意为公开性、公开揭穿、宣传、传播效用、公之于众等),唯有这里的中译文根据上下文翻译为“公开报道”而已。此前也有应该翻译为“公开报道”的地方,主要是指政治公开。这里列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提出经济公开报道的问题,他随后写道:“可是在为经济竞赛而利用公开报道方面,我们几乎还没有做什么事……把日常的经济问题提交群众评判,帮助他们认真研究这些问题……在生产粮食衣服等等的过程中实行表报制度和公开报道的方法,把枯燥的、死板的官僚主义的表报变成生动的实例(既有使人厌弃的例子,也有令人向往的榜样)。”(34卷171-172页)(陈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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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与托洛茨基(左)、加米涅夫(右)(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