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百科全书
- 陈力丹
- 2093字
- 2020-08-29 22:56:40
《真理报》的话就是法律(Pravda's Word Is Law)
1914年3月下旬,列宁致信《真理之路报》(即《真理报》,当时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领导的群众性工人日报,由于受到沙皇警察的迫害而改名出版)编辑部,写道:“《真理报》的话就是法律,它的沉默会把工人弄糊涂,它的暧昧会使人感到困惑。”(46卷438页)这句话是就此前十来天的3月11日《真理之路报》第22期同时发表的一篇文章而言的。
关于列宁这里所说的话,还要从1912年1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的布尔什维克召开的第六次(布拉格)全国代表会议说起。这次会议宣布将孟什维克开除出党(第二国际不承认这一宣布),结束了两个派别在同一个党内共存八年半的历史。在1913年的沙俄第四届国家杜马选举中,工人选民团选出六名布尔什维克(六人团)和七名孟什维克(七人团)组成杜马中的社会民主党党团。孟什维克主张“把杜马从反动派手中夺取过来”,布尔什维克则主张“把民主派从自由派手中夺取过来”。在1913年10 月29日召开的党团会议上,布尔什维克要求六人团和七人团在解决党团内一切问题上权利平等。 11月7日,七人团拒绝承认六人团享有平等权利,布尔什维克代表随即宣布组成独立的党团,并向七人团建议双方在杜马讲坛上采取共同行动。这时,原七人团成员安·法·布里扬诺夫宣布退出七人团,在两派之间中立。对此,布尔什维克居多数的维堡(芬兰第二大城市,1940年被迫割让给苏联)区工人小组通过了《关于布里扬诺夫同志退出七人团的决议》,欢迎他退出七人团;孟什维克居多数的苏黎世(瑞士最大的城市)协助小组则通过了《给布里扬诺夫的公开信》,认为他的行为是向社会民主工党杜马党团的统一迈进了一步。
《真理之路报》同时刊登了这两个文件,但编辑部没有表明报纸对两个文件所持的立场。
列宁在这里所说的“《真理报》的话就是法律”是一种喻证,并非《真理报》的话真的就是法律,而是说,由于报纸在工人中的威望很高,工人们会认为它的话就像法律一样正确而有效。鉴于这种情况,《真理报》在发表文章和报道时,要十分明确地对是与非表明态度,以免读者误把错误的东西当作正确的东西,引起思想混乱和行动的困惑。
列宁在这方面的思想是一贯的。他认为,党报具有指导工作的作用,因而报纸上说什么和不说什么极为重要。 1912年7月24日他谈道:“《真理报》还担负着一种特殊的极为重要的责任:‘它能率领谁’”(46卷114页)。几天后他再次强调:“《真理报》……的责任重大……事实上处在领导者的地位”(46卷118页),但本“应该执行鲜明的、坚决的、确定的政策”的“起领导作用的机关报”“没有执行这种政策”(46卷156页)。列宁反复强调报纸应当注重内容的取舍。 1912年7月底列宁指出:“正当所有的自由派+取消派+无党派人士以及他们的同伙都向我们大举进攻的时候,我们沉默就是一种犯罪行为。”(46卷128页)他要求《真理报》出版“一张完全以拥护六人团运动为内容的增刊”(46卷356页)。
列宁要求报纸的言论必须正确、及时地表明立场,否则会造成追随者们的迷惘,不利于党在关键时刻所进行的斗争。这也是列宁的一种自信,认为《真理报》只要一表态,就会有大批工人群众立即拥护和在行动上跟进。他写道:“社会主义的刊物应当进行论战,因为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混乱不堪的时代,没有论战是不行的。”(46卷113页)“不要由于几句有些‘不平常的’、‘不合适的’(对《真理报》说来)话和论战等等而惶恐不安”(46卷118页),只要进行论战就能发挥巨大作用,“哪怕是用小号铅字刊印的,都能立即占领阵地”(46卷118页)。“报纸要是落后,就会毁灭……单调和迟误都是与报刊工作不相容的”(46卷114页)。
对《真理报》的错误做法,列宁质问道:“从什么时候起这种反对拙劣、有害和不正确的东西的愤怒语调居然给日报带来危害??”(46卷123页)写到有害的东西而不“愤怒”,便会写得索然无味,这种“一本正经”是装腔作势,根本不是在战斗,也不是马克思主义。“难道马克思是不善于把激烈的、奋不顾身的、无情的战斗同彻底的原则性结合起来的吗??”(46卷150页)到1914年6月,面对当时的斗争局面,列宁强调:“报纸的调子必须改变”,因为“斗争的时期已经来到。要尽力打击小集团的无耻之徒,无情地粉碎他们瓦解组织的企图……无论对取消派还是对小集团,都应立即发起尽可能猛烈的进攻”(46卷483页)。
后来苏联的党报理论从字面上理解列宁“《真理报》的话就是法律”这句话,认为作为党的中央机关报的《真理报》(1917年3月该报被指定为党中央机关报)是不应该出错的,甚至出了差错也从不更正,以维护党报正确无误的理念。 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的传媒一度全面学习苏联的《真理报》经验,也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要为出版一张没有错误的报纸而奋斗。其实列宁对报纸的批评就说明,报纸不可能完全不发生错误,他强调的是及时改正错误。 1913年6月16日他致信《真理报》编辑部,批评报纸在邮电职工七小时工作制问题上“犯了明显的错误”,如果坚持错误就会有损于自己的声誉和地位。他指出,错误改正了就好,不改正就会成为脓疮,就会失去很多朋友,对《真理报》来说,“现在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危险是失去广大读者,是失去争取读者的阵地”(46卷289页)。(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