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父子之间
东汉末年,陈实以为官贤良、修德清静闻名四方。每次判决官司,他总要对双方当事人反复说清道理,力求公正解决。经他判决之后,当事人总是心悦诚服,没有一人怀有怨言。当时流传着一句口号:“宁为刑罚所加,不为陈君所短。”
有一年地方上闹灾荒,一些人迫于生计当了小偷,指望偷些东西度过灾荒。这天晚上,有个小偷摸进陈家,因一时无法下手,躲在屋梁上等待机会。陈实暗中发觉后,并未大声叫人捉贼,而是不动声色地站起身来,然后整理一下衣服,令人把子孙们叫来。待人到齐之后,他一脸正色教训道:“做人不可不对自己的操行有所要求,即使遇到任何艰难困境,也必须自勉自励。有些坏人,本性未必生来就恶,只因后来习以成性,才逐渐堕落而不能自拔。你们抬头看看,躲在上面的梁上君子就是这样的人。”那个小偷大惊失色,连忙下来请罪。陈实谆谆告诫他:“我看你也不是什么恶徒,希望你今后要改过归善。既然你这次是因穷才想到偷的,我这里有二匹绢,你拿去卖了回家过日子吧。”小偷听了,跪下来连连道谢,含着泪水告别而去。
陈实有个儿子叫陈元方,自幼就非常聪明,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小小年纪就明白了不少做人的道理。有一次,陈实约了一个朋友一同外出办事。到了约定时间,那人踪影全无,陈实就一人先走了。过了一会儿,那人才姗姗而来,一看陈实不在,赶忙东寻西找。
陈元方那时才刚满七岁,这天恰巧在门口游戏玩耍。来人看见陈元方后,连忙上前一步问道:“你的父亲在家么?”陈元方看了他一眼回答道:“我父亲等了你好长时间,见你不来,已经独自一人先走了。”那人听了十分恼火,开口就责怪道:“你父亲真不是人,既然已经与我约好同行,怎么能弃我而去!”陈元方狠狠地瞪了那人一眼说道:“你与我父亲约定了时间同行,但又过了时间不到,这是毫无信义的表现;现在你迟到了,非但不知道自己的错误,还要当着我这个做儿子的面责骂我的父亲,这更是没有礼貌的行为。像你这种没有信义、不懂礼貌的人,究竟算是什么东西呢?”那人听后,心中非常羞愧,赶忙向陈元方赔礼道歉。陈元方睬也不睬他,转身回家去了。(《后汉书》《太平广记》沈习康)